如果說脖子上的小草莓是一次短暫的炫耀,那麼情侶紋身就是在宣示永久的主權。
但在紋身的江湖中,流傳著這樣一個傳說——「紋了情侶紋身容易分手」。
當針裹挾著墨浸染皮膚的那一刻,就已經為你們的愛情寫下了詛咒。
對於有著日式浮世繪功底的紋身師而言,紋情侶紋身讓他像那把拿來殺雞的宰牛刀。不過也還好,情侶紋身更多拼的是創意,而非技術。
但所謂創意,兜兜轉轉也就這幾種。
雙方各紋一半,遇見彼此就是完整對方的過程:
遇見你之後,我不再是只識彎弓射大雕的草原之王,從此我的獵物只有你
長線短線一相連,便勝卻人間光譜
紋對雙方而言有紀念意義的物品、圖騰等:
比如:因為雙方第一次見面是在鳳梨節,兩人都很愛吃鳳梨,所以紋身也是鳳梨。
鳳梨菠蘿蜜鳳梨菠蘿蜜,帶我去,帶我到長夜漫漫無心睡眠的那晚去
不過,用永久的紋身,承諾無法永久的愛情,就像用6位數的密碼保護3位數的銀行卡存款一樣,徒勞又無奈。
等到分手的時候,曾經的金童玉女們才悔不當初。
一般來說,洗紋身是多數人的選擇,但也是最狠的選擇。
除了高昂的價格外,洗紋身還要承受巨大的疼痛,洗的那一刻身在痛,心也在痛,人沒了,錢也沒了,所謂人財兩空大抵也不過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