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一個喜歡的人很容易,但是遇到一個能夠相互吸引的人則非常難。
誰不嚮往遇到一份真摯的感情呢?可現實生活卻又總是不盡如人意,真正能夠達到相互吸引境界的愛情,真的是少之又少。
異性之間的相遇,遵循的是相互吸引的定律,倘若只是你一個人覺得喜歡,只不過是自己的單相思,即便走到了一起,兩個人沒能達到相互吸引的境界,也不過是空歡喜一場。
真正的愛,應該是相互之間的吸引,而不是靠單獨一方去維繫。
喜歡,意味著我們能夠在他人身上投射自己內心積極的情感,也可以從他們身上獲得一些正向的回饋。
人是一種感性的動物,可是感性與理性又是不可切割的兩個部分。
一個人的社交動機,通常是建立在4種心理需求之上的:安全感、成就感與歸屬感。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我們之所以會喜歡一個人,是建立在以下3個情感邏輯之上的。
1、相似性:我們更喜歡與自己相似的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很多俗語,都從不同的側面論述了我們會更容易對於自己相似的人產生好感。
在社交中,老鄉、共同的興趣愛好、相似的經歷,都會成為我們與別人進行攀談的一個話題。
除了相似性能夠讓彼此間延展出一些談論的話題之外,我們之所以會喜歡上與自己相似的人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來自於每個人身上的自戀本能。
我們會希望在社交的過程中,更多的看見與展現自己。
在別人身上找到一些共同點,就是我們看見自己的一種方式,因為他們的身上有著與自己類似的特徵。
同時,我們也更喜歡去談論一些與自己有關的話題,如果彼此間有一些共同點,那麼交流的過程往往也會更加愉悅與順暢。
2、功能性:我們更喜歡有利用價值的人
談感情傷錢,談錢傷感情。
感情與物質,似乎常常被人們作為一個對立面來談論。
但事實上,人,的確是非常現實的。
我們會喜歡上的,往往也是一些有「利用價值」的人。
只是在建立社交關係的過程中,這種價值不一定是物質上的價值,而更有可能是一些情感的價值。
比如說,對於一些付出型人格的人來說,他們往往會更容易喜歡上一些索取型人格的人,雖然他們可能常常會抱怨別人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報,但這種社交關係,實際上滿足了他們潛意識裡一種通過付出來獲得優越感的需求。
我們往往會更加喜歡那些對自己「有用」的人,可能這種用處,是物質上的,也有可能是情感上的。
3、互補性:我們更喜歡與自己互補的人
在社交中,崇拜與敬仰也是一種常見的正向情感。
而我們之所以會對那些有才華的人產生好感,是出自於我們內在的一種成長動機。
內在的成長往往需要有一個外在的效仿物件,觀察與模仿,是一個人學習與成長常見的一種方式。
不管是追星還是對身邊一些有才華的人產生的好感,實際上就是我們內在成就動機的一種替代性滿足。
每個人內心都有一種渴望突破自己的動機,可是當我們意識到自己在某些領域的局限性時,與那些具備相應能力的人建立起社交關係,往往也能夠讓我們獲得相應的安全感與成就感。
感性與理性,是一個人身上互相交織,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用理性的態度來看待一段感情,而有的時候,我們也需要感性的價值來説明自己去做一些理性的判斷。
情感,是我們生活的一種必需品。
喜歡,雖然是一種情感的表現,但它實際上是建立在一種理性的邏輯之上的。
在感情中,多加點理性的成分,或許,就能愛得更幸福一點。
如果在我們的心裡,還是疑惑,不知道是不是「一直單身一直爽」,或是擔心和ta在一起,會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一些麻煩,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質,也許只是說明你沒有這麼喜歡ta而已。